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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山县清理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工作简报(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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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9-24 14:59:02 来源: 点击次数:[] |
铜山县清理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工作简报(一)
我县召开清理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工作会议 11月2日,我县召开清理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清理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领导小组组长丁维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清理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领导小组副组长高斌到会并讲话。县清理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丁维和县长指出,近年来,随着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的不断深入,我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断加大了土地执法监察的力度,土地违法案件上升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但是违法用地行为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控制,特别是汉王等镇违法违规用地现象较为突出,已经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损坏了铜山的形象。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和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查处违法用地、进一步规范土地秩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丁维和县长强调,一是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搞好协调,形成预防、制止和惩处违法用地的合力。二是以先停、后核、最后公开处理的原则,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停工,经过审核,分别进行处理。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铜山用地管理,促进全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常务副县长高斌要求,一是清理领导小组要按照职责和工作程序的要求,详细划分各个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范围;二是做实做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清理各阶段时间和工作方法步骤;三是要强化工作纪律,工作人员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得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否则讲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是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清理工作能够落实到实处。 (宣传报道组)
公 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文件要求及《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规划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我县土地管理,规范城镇建筑市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工作, 做到“以图管地、以证管地”和“凭证管地,持证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铜山县境内的所有在建项目或已建成项目用地(包括农村宅基地)。 二、清理重点:(一)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镇规划;(二)未批先用及批少占多;(三)私自买卖、非法转让土地行为;(四)乱搭滥建;(五)以租代征;(六)拖欠土地出让金;(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三、清理区域的划分:各镇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做好本辖区的清理整顿工作。 四、清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年底结束,在清理整顿期间,所有被查验单位或个人,应主动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登记,逾期不申报登记者,将按照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查处。 五、清理方法:由县政府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会同各镇人民政府、村组干部进行逐宗登记、分类审核、张榜公示、分别处理。 六、清理查验材料: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产证、用地批复、转让批复、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及应提交的其它材料等。以上所有证件应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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