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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土地保护与土地保障的关系
日期:2007-9-24 14:48:12 来源: 点击次数:[]
正确处理土地保护与土地保障的关系
                          铜山县国土资源局

    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和国务院认真分析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依靠大量消耗资源支撑经济增长,使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制约了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等问题,提出了 “以人为本、保障经济运行质量”、“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式把国民经济发展纳入了科学的轨道。去年,国务院根据部分地区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圈占土地等问题又下发了28号文件,明确指出“实行严格土地管理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面对宏观经济环境新变化和国土管理的新要求,我县在经济发展与用地保障上,也会遇到新矛盾、新问题,我们如何敏锐地发现机遇、找准优势、适应发展,正确处理土地保护和土地保障的关系,为经济建设服务则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  正确认识科学发展与土地保护问题
    我县近2100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耕地面积170万亩。从现有农业生产和全县人民的生活水平来看,有100万亩耕地的粮食种植,完全有能力使全县人均粮食达到500公斤以上,并满足人民小康水平。其它70万亩的耕地还可以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发展经济作物的种植,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但必须关注的是,近几年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全县的建设用地需求与保护耕地的矛盾问题,已是不可忽视的现实。从1999年至2004年底,我县报经省政府审批的建设占用耕地达3.6万亩,连同徐连、京福、徐宿、京福西绕城四条高速公路建设占用耕地近3万亩,再加上一些村镇内部农业用地共减少耕地达8万亩,年均减少耕地近1.6万亩。
    铜山县历史经验已经证明,无耕损农,就要影响地区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我县境内有徐州矿务局14对大中型矿井和百余个镇村小煤矿。采煤毁损耕地达14万亩,使十万人无地可耕,大面积的耕地变成一片汪塘和沼泽地,那时农民上访集访接踵而至,滋事闹事屡见不鲜,我县及时采取了每年万亩的土地复垦措施,现己使10万亩废地变成有收益的农用地,特别是近年我县不断加大土地开发复垦的力度、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水利设施基本建设,使全县耕地质量和农业生产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走出了当年农民无地可耕,无法吃饭就业,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困境。应该说土地复垦是我县社会发展中功不可没的事业。
    当前江苏省乃至全国的国土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供需短缺问题,仍是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门槛”。全国人均资源量不足,耕地、石油、天然气、煤炭及淡水、森林等资源人均占有量远不及世界人均水平。人均耕地1.43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江苏省人均耕地不足一亩,一些重要的矿产资源保有量不及世界人均水平的58%。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推进,资源短缺的矛盾日趋突出,为此国务院又一次下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决定》,规定严禁基本农田栽果植树,严禁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建设和破坏基本农田耕种,在新时期有其特殊的意义。对此我们必须服从大局,切实保护好耕地。
    二、  正确认识科学发展中土地保障问题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主旋律,发展是立党之本、兴国之策、富民之路,对我们铜山尤为重要。
    铜山地处徐州都市圈的周围,徐连经济带的“龙头”,徐州市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工业化进程,全面实现小康,争做苏北“两个率先领头羊”的发展战略,离不开铜山的发展,一定意义讲没有铜山的发展,徐州市加快工业化的进程,强力扩张经济就失之一隅,铜山的发展就是徐州市整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铜山区位优势明显,道路交通发达,基础设施完备,资源相对丰富,完全具备了发展的前提条件,虽然我县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之列,但全县的人均GDP和人均收入较苏南还有相当的距离。离开了发展,要实现富民强县,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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